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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田径运动历史与发展:从古希腊到现代奥运会的演变与重要性

    由走、跑、跳、投等运动技能组成的综合性比赛。自古希腊以来,田径运动一直是所有奥运会项目中最重要和最有吸引力的部分。奥运会田径比赛也是世界上最重要的田径比赛。田径世锦赛和世界杯之后,世界各国运动员的目光依然集中在奥运会上。一切田径项目的起源都与人类的生存和自卫要求密切相关。早在公元前1829年,爱尔兰的格纳萨德田径运动会上就有田径比赛。但田径运动是在公元前776年第一届古代奥运会上正式形成的。现代田径运动起源于英国。 15世纪,亨利八世提倡田径运动,擅长掷链球。 1825年,伦敦举办了两场业余比赛。 1837年,伊顿公学开始举办百码栏比赛,六年后又增加了短跑和障碍赛。 1849年,伍尔维奇皇家军事学院举办了第一次正式的田径运动会。 1866年,业余田径俱乐部在英国成立,并举办了第一届英国田径锦标赛。在美国,奥林匹克俱乐部于1860年在旧金山成立,同年组建了第一支田径队。 1868年,田径俱乐部在纽约成立,西半球的田径运动逐渐发展起来。通过俱乐部的活动,美国业余田径协会于1879年成立。第一届田径锦标赛于1888年在底特律举行。现代田径运动被认为是从1896年第一届现代奥运会开始正式开始的。国际业余田径联合会成立于1912年。1928年第9届奥运会上,首次设立女子田径比赛项目。田径运动有助于培养力量、速度、耐力和敏捷性等重要素质,这些素质在其他竞技运动中也很重要。因此,人们通常将田径运动视为各种竞技项目的基础,甚至有人称其为“体育之王”。这是因为田径运动是所有主要国际比赛中奖牌数量最多的项目。 1992年,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有男子24个,女子19个,共有43枚金牌。田径运动包括田径项目。以时间(小时、分钟、秒)为单位计算结果的赛事通常称为“赛道赛事”。所有周期性运动,例如步行和跑步都属于这一类。基于距离和高度(米、厘米)的项目称为“田赛项目”,跳跃、投掷等非周期性运动项目就属于此类。 “田径项目”和“田径项目”统称为田径运动。田径运动分为走、跑、跳跃、投掷、全能五类。

    田径运动的技术、规则和裁判。

    ①竞走包括男子20公里、50公里、女子10公里,全部在公路上进行。 ②比赛分为短跑、中跑、长跑、跨栏跑、接力跑、障碍跑和马拉松跑。短跑包括男女100米、男女200米、男女400米;跨栏包括男女110米、男女100米、男女400米;中距离比赛包括男女800米、男女1500米;长跑包括男女5000米、男女400米。 10000米;男子、女子跑的距离分别为42公里、195米,属超长距离比赛。接力赛包括男子、女子4×100米接力和男子、女子4×400米接力。 ③跳跃项目包括:男女跳高、男女跳远、男女三级跳远、男女撑杆跳高。 ④投掷项目包括:男女铅球、男女标枪、男女铁饼、男子链球。 ⑤全能项目包括男子十项全能和女子七项全能。第五届奥运会设立男子五项,第九届奥运会取消。

    田径运动是一项涉及速度、高度和距离的项目。它要求运动员在短时间内发挥出最大的速度和力量,或者长时间连续工作。运动强度大,比赛激烈,竞技性强。强大的。运动员不仅要求有高水平的体能、技战术训练,而且要求有奉献精神、顽强的意志和高尚的道德品质。 1912年国际田联成立之前,没有正式的世界纪录。国际田联成立后,多项项目的世界纪录被建立,而国际田联成立前创造的某些项目的世界纪录则被追认。国际田径比赛规则规定,某些田径项目的成绩和记录只有在标准田径跑道上创造的,才会得到承认。国际田径比赛使用田径场,周围有400米半圆形跑道。弯道半径约为36至38米。田径场应设6至8条跑道,每条跑道宽度为1.22至1.25米。大多数田径场中间都有一个足球场,田径赛事场地大多位于两条曲线内侧的半圆形空地上。

    男子、女子国际比赛规则

    第一百零一条 国际比赛

    本规则第一条所述的一切国际比赛均应遵守国际业余田径联合会的规则。所有公告、广告、节目手册和印刷品均应说明这一点。

    规则适用于男子和女子比赛。

    注:建议各会员在举办自己的田径比赛时采用国际田联规则。

    第一百零二条 年龄级别

    以下年龄组适用于国际田联比赛:

    青年男子、女子组:比赛当年12月31日时年龄在20岁以下的人士。

    男子组老运动员:比赛当年12月31日年满40岁的任何人。

    女子组老运动员:比赛当年12月31日年满35岁的任何人。

    *少年男女A组:比赛当年12月31日年龄在16-17岁之间的人士。

    少年男女B组:比赛当年12月31日年满15周岁的所有选手。

    第一章

    第一百零五条 国际官员

    举行规则 12 1 (a) 和 (b) 规定的比赛时,应指定以下国际官员:

    (一)组织代表

    (二)技术代表

    (三)医药代表

    (四)兴奋剂检查代表

    (5) 国际技术官员

    (六)国际竞走裁判员

    (七)仲裁委员会

    现行国际田联竞赛规则中规定了每个类别的正式任命人数。

    根据规则第十二条第一款(a)项组织比赛:(1)、(2)、(3)、(4)和(7)项的候选人由国际田联理事会选出。

    (五)候选人由国际田联理事会根据技术委员会提交的名单确定。

    (六)候选人由国际田联理事会根据竞走委员会提交的名单确定。

    根据组织规则第 12 条第 1 款(b)项规定的比赛,这些候选人由相关地区协会选出。

    国际田联应批准上述各官员的选拔标准、资格和职责。每个国际田联会员都有权推荐合适的合格候选人。

    * 对于某一类型的比赛,将指派与(1)至(7)相对应的官员。中国田径协会将指派技术代表、技术官员和竞走裁判员,举办第二、三级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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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六条 组织代表

    各组织代表应自始至终与组委会保持密切联系,并定期向国际田联理事会提交报告。解决与会议组织者和组委会的职责和财务责任相关的问题,并在必要时与技术代表合作。

    第一百零七条 技术代表

    在大会组委会的支持下,技术代表应与大会组委会合作,确保所有技术安排完全符合国际田联规则。

    技术代表应向相应组织提交比赛日程、报名标准和比赛装备建议,并确定田赛项目的通过标准和田径项目的人数和入场原则。

    他们应确保在比赛前的适当时间向所有参赛运动员发送技术规则。

    技术代表负责田径比赛进行的所有其他必要的技术准备工作。

    他们应审查参赛作品并有权以技术理由拒绝参赛作品(以非技术理由拒绝参赛作品应由国际田联或相应的地区理事会决定)。

    他们应该安排全能比赛的录取轮次和分组。

    技术代表应在适当的时候提供比赛准备情况的书面报告。他们应该与组织代表合作。

    * 技术代表或其指定人员应负责各种竞赛抽签。

    第一百零八条 医药代表

    医药代表指定后,应立即与组委会联系。医务代表对整个医疗工作拥有最高权力。他应确保有足够和合适的医疗检查和治疗设备,比赛场馆有紧急救治,运动员住所有医疗服务。

    109号兴奋剂检查代表

    兴奋剂检查代表应与组委会建立联系,确保为兴奋剂检查提供适当的设施,并配合医学代表负责与兴奋剂检查有关的所有事宜。

    第一百一十条 国际技术官员

    技术代表应为比赛日历中的每场比赛指定一名国际技术官员。

    国际技术官员应为赛事裁判员提供一切必要的支持。

    他们必须全程在场,以确保比赛完全符合国际田联比赛规则。

    他们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项目的进展。然而,如果他们遇到问题或观察到他们认为值得评论的事情,他们应该首先向相关裁判提出。如有必要,请提供有关该怎么做的建议。如果问题仍不能解决,应向国际田联技术代表报告。

    比赛结束后,他们应该在成绩单上签名。

    第一百一十一条 国际竞走裁判员

    任命的国际竞走裁判员必须遵守国际田联规则第191条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仲裁委员会

    每当举行1(a)、(b)、(c)项的比赛时,必须设立一个仲裁委员会,通常由3、5或7名仲裁员组成。

    除其他比赛外,如果组织认为比赛正常进行有必要的,也可以设立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按照规则147处理各种抗议,并对比赛过程中出现的其他事项作出裁决并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对本规则未涉及问题的裁决,应由仲裁委员会主席随后向国际田联秘书长报告。

    第一百一十三条 大会人员

    会议组委会按照主办协会的规定配备全体工作人员。组织本规则第十二条第一款(a)、(b)、(c)项比赛时,应当按照相应国际组织的规则和程序指派工作人员。大型国际比赛必须配备以下人员,但组委会可以根据当地情况酌情进行调整。

    行政人员:

    1 组委会主席

    行政总监1名

    技术总监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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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至2名技术代表(由国际田联或相应地区协会指派)

    * 比赛现场指挥

    竞赛工作人员:

    田径项目 1 名或多名裁判

    1 名或多名现场赛事裁判员

    1名外场主裁判

    田径项目设主裁判1名,裁判员3名以上。

    赛马比赛每项设一名主裁判,每项设三名或以上裁判。

    竞走裁判长1名,裁判员3名以上。

    田径比赛检查员 4 人或以上

    3 名或以上计时员

    1 个或多个首发

    召回 1 名或多名首发球员

    1 名或多名助理先发球员或内场检查员

    1 名或以上单圈得分者

    1 名或多名记录员

    1名或多名场地指挥官

    1名或多名风速测量员

    1名终点拍照计时主裁判

    2名助理裁判负责终点摄影计时

    测量裁判员(电动)1人以上

    * 首席裁判员1名

    副裁判长1~2名

    安排并录制1~2名裁判员和多名裁判员的公告

    赛前控制中心(巡检)1~2名裁判员及数名裁判员

    比赛结束后,控制中心将有1~2名裁判员和数名裁判员。

    全能裁判1名,裁判数名

    电脑裁判1名,裁判数名

    视频团队:主裁判1名,裁判若干名

    几个电子屏幕监视器

    现场装备队裁判员1~2名,裁判员数名

    其他工作人员:

    1名或多名播音员

    1名正式测量员

    1名或多名医生

    服务员(为运动员、官员或记者提供服务的人员)。

    裁判员和被裁判员应当佩戴显着的臂章和徽章,以供识别。

    必要时可指派助理。但尽量不要让工作人员在场内聚集。

    举办女子项目时,尽可能配备女医生。

    第一百一十四条 组委会主席

    组委会主席对会议的顺利进行负责。检查所有工作人员是否已报到,必要时指派替补人员,配合场馆指挥,仅安排经批准的人员留在场馆。

    * 在组委会的领导下,可设一名比赛现场指挥员,其任务是协调指挥各项比赛的进展,控制颁奖典礼的进度,控制大屏幕显示和公告组的公告。

    第 115 条 执行董事

    行政总监负责各委员会的召集和记录,以及包括沟通在内的所有行政工作安排。

    第一百一十六条 技术总监

    在大会组委会的领导下,技术总监负责确保跑道、进场跑道、投掷圈、投掷弧线、投掷区等场地及所有器材设备符合国际田联规则,并准备记录卡。

    第一百一十七条 首席裁判长

    1.田径项目、外场跑、竞走项目均应指定一名主裁判。场地主裁判员对竞走主裁判员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没有管辖权(见规则191)。

    2.首席裁判员保证本规则的执行并处理会议期间出现的本规则未明确规定的问题。当裁判员对排名产生争议且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田径赛的主裁判有权确定比赛排名。但它不能取代裁判员或检查员的职能。

    3.主裁判负责审查所有相关比赛结果并处理争议问题。监督现场活动中破纪录的性能测量。

    4.主裁判应对任何对比赛的抗议或反对做出裁决。有权警告或取消有不当行为的运动员的资格。

    运动员可被出示黄牌警告,并可被出示红牌取消比赛资格。这两项处罚均应记入记分卡。

    5、如果相关主裁判认为某场比赛应该重赛是公平的,他有权宣布该场比赛无效,并作出当日或改期重赛的决定。

    6、在田赛项目中,如果相关裁判员认为条件不适合比赛,有权改变比赛场地。此类更改应在一轮结束后进行(参见规则 1425)。

    注:仅风力和风向的变化不足以改变比赛场地的条件。

    7.每次比赛结束后,应立即填写记分表,由相关主裁判签字并发送给记分员。

    * 在中国举办的各类田径比赛可设主裁判员和副主裁判员。首席裁判员受组委会领导,直接对竞赛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领导裁判工作。

    副主裁判协助主裁判工作。

    第一百一十八条 裁判员

    一般原则

    1.田径项目主裁判员分别负责分配各裁判员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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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道赛事和以赛道结束的公路赛事

    2.裁判员必须在赛道同一侧执行任务,并在运动员到达终点线时确定运动员的排名。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提交主裁判决定。

    注:裁判员的位置应距终点线至少5米,并与终点线在同一直线上。应为裁判员提供升高的裁判席。

    现场活动

    3.在通过高度或距离衡量成绩的项目中,裁判员应确定并记录每次试跳或投掷,并测量每次有效试跳的表现。在跳高和撑竿跳高比赛中,每次举起杠铃时都应该准确测量,尤其是在试图创造记录时。必须有至少两名裁判员负责记录所有尝试(投掷)并在每轮结束时检查记录。裁判员必须举起白旗或红旗来指示试跳或投掷的成功或失败。

    * 赛前、赛后控制中心在赛道裁判员的领导下工作,其职责如下:

    赛前控制中心(巡检):

    按时点名运动员,严格核对号码、服装、商标、钉鞋等物品,带领运动员前往比赛地点。

    赛后控制中心:

    赛后对运动员进行管理,协助组织奖金发放,协助兴奋剂检查站和新闻中心对运动员进行管理。

    第一百一十九条 监察员(跟踪赛事)

    1.监察员是裁判员的助手,无权做出最终决定。

    2.裁判员应当指定一名观察员站在他能够仔细观察比赛的位置。如果发现运动员或者其他人员有犯规或者违规行为,应当立即提交书面报告。

    3.如果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应举起红旗。

    4.还应指派足够数量的检查员来监督每个接力赛区的接力赛。

    注:当检查人员发现运动员跑出各自跑道或在接力区外接力棒时,将立即用适当物品在跑道上标记违规位置。

    第一百二十条 计时员

    1.根据报名运动员人数配备足够的计时员,其中一名计时主裁判。

    2.计时员应使用机械秒表或手动数字秒表。本文中用“watch”来代表这两个定时器。

    3.计时员应在赛道外的终点线处排队。如果可能,计时员应位于距离跑道至少 5 米的地方。为了让他们都能观察到完赛情况,应设置一个计时台。

    4.每项比赛的获胜者应有 3 名计时员(其中一名为主计时裁判)和 1 至 2 名候补计时员。候补计时员计算的结果将不被考虑。除非一名或多名正式计时员的手表不能准确测量时间,否则可以使用候补计时员的手表作为替代品。替换顺序必须提前确定,以便在所有比赛中都有三块手表来计算获胜者的官方成绩。

    5. 每位计时员应独立工作,不得允许任何其他人查看其时间或讨论其时间。成绩应在成绩记录表上填写、签字后提交给计时主裁判。计时主裁判可以检查表格以验证报告的结果。

    6、计时总裁判员应确定各运动员的正式时间,必要时援引规则160的规定,并将结果公布。

    *手动计时结果应以1/100秒来判断,然后换算为1/10秒来确定时间。阅读成绩和决策成绩均应记录在成绩单上。

    第一百二十一条 完赛摄影裁判

    1.若采用全自动计时装置,则应配备一名终点摄影主裁判员和两名终点摄影助理裁判员。

    2.本计时装置的使用由终点摄影主裁判负责。会前应联系有关技术人员,熟悉计时装置的性能,并监督装置的安装和调试。

    3、终点摄影裁判员在另外两名助理裁判员的协助下,确定运动员的名次及相应成绩。

    4、填写运动员的官方排名和时间,签字后提交给记分员。

    5、如使用视频系统,终点摄影主裁判应检查运动员到达终点线前后拍摄的两张照片。如果这两张图片中运动员的位置发生变化,他应该宣布这些运动员的排名相等。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动器和召回起动器

    1、发令员在运动员就位时拥有对运动员的完全控制权,并且是与发令有关的一切事务的唯一裁判员。发令员必须确保计时员和终点裁判员做好准备(参见规则 16210)。

    2. 对于分泳道出发的比赛,发令员使用麦克风通过各泳道上安装的扬声器向运动员传达指令。如果不使用该装置,发令员应与运动员保持大致等距站立。如果发令员无法到达这样的位置,则应将发令枪或类似装置放置在那里以使用电信号。

    3、比赛期间,应有1名或以上召回发令员协助发令员。

    注:200m、400m、400m跨栏、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4×400米接力等项目中,至少应有两名召回发令员。

    4. 召回发令员应站在其负责的每位运动员的视线范围内。

    5. 只有发令员可以执行规则 1627 中提到的警告和取消资格。

    第一百二十三条 助理发令员

    1、助理发令员应检查运动员是否参加了错误的比赛或类别以及号码是否正确。每一遍应面向跑步方向,并从左到右编号。

    2、副发令员必须在距离起跑线3米的流水线上组织运动员按分道顺序正确排队。如果是梯形起跑,运动员应站在各自分道起跑线后面相同的距离。完成后,向启动器表明已准备就绪。如果需要重新出发,则应在流水线上重新安排运动员。

    3、接力赛中,助理发令员负责为第一名运动员准备接力棒。

    4. 发令员发出“所有人就位”命令后,助理发令员必须确保规则 162 4 得到执行。

    第一百二十四条 跑圈员

    1、1500米以上比赛,计圈员记录所有参赛者的圈数。 5000米以上项目和竞走项目,应指定一定数量的记圈员在主裁判的指导下工作,并为记圈员提供圈表,以便记录其负责的运动员(由官方计时员提供)每圈时间。采用这种计圈方法时,每个计圈员负责的运动员不超过4名(竞走项目不超过6名运动员)。

    2. 应指派一名跑圈员通知每位运动员剩余圈数。钟声通常用来表示最后一圈。

    第一百二十五条 记分员

    成绩记录员应收集每个事件的所有成绩。详细成绩由主裁判、主计时员或终点拍照计时员、风速测量员提供。他应立即将这些细节通知播音员,注明通知时间,并记录比赛结果。并将正式评分表提交给组委会主席。

    126号比赛场馆指挥

    比赛场地指挥官对比赛场地拥有管辖权。除被传唤的工作人员和运动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或在场内停留。他应当为不履行职责的裁判员提供指定的休息场所。

    第一百二十七条 广播员

    播音员应当向社会公布参加每场比赛的运动员姓名、号码以及分组名单、抽签次数、比赛中场时间等其他相关信息。所有成绩(名次、时间、高度、距离)应在记分员通知播音员后尽快公布。

    第一百二十八条 官方检验员

    赛道、距离、投掷圈、投掷弧线、器材落地面积以及其他与场地赛事相关的测量应由官方测量员提前测量。会前应向技术总监和主裁判提交正确测量的证明。

    注:官方测量员本人必须有机会熟悉与比赛场地有关的各种文件。

    第一百二十九条 风速测量员

    风速计应确保风速计的安装符合本规则第149条的规定。他应当测量相关赛事的跑步风速,记录测量结果,签字后通知成绩记录员。

    第一百三十条 电子计量裁判员

    使用电子测量仪器时,应指定一名测量裁判员。会前应联系相关技术人员熟悉仪器。比赛开始前,他应检查该测量仪器的设置并考虑技术人员提出的技术要求。

    为了确保电子测量仪器能够正常工作,他应该在比赛前后使用校准过的钢尺或玻璃钢尺测试一组电子测量结果,以验证两次测量结果是否一致。

    比赛期间,全面负责设备的操作。

    他应该向现场裁判报告以确认所有测量结果都是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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